关于做好 2019--2020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

发布者:科研处发布时间:2022-10-11浏览次数:1542

各二级学院、体育教学部,各部门:     

根据《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-2020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(自然科学)研究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》(苏教办科函〔2022〕25号的要求,现对我承担的2020年及之前立项的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(面上项目、重大项目)进行结题验收工作。

    一、验收范围

本次验收范围为省教育厅2019-2020年立项的省高校自科研究重大项目和面上项目项目清单见附件1)

2018年度以前立项并未结项目按对应年度要求验收。若不能通过验收,原则上不得申请再延期,应申请终止(项目清单见附件1)。

    二、验收程序

    1.提交验收报告。项目负责人按照项目合同确定的研究内容和技术指标要求完成后,向科研处提交《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(自然科学)研究项目验收报告》(正反打印,见附件2)和代表性研究成果不需装订用文件夹夹好

    2.组织验收。重大项目采取会议评审方式验收,面上项目采取会议评审或通讯评审方式进行验收。

    3.提交验收材料。项目验收后,项目负责人须登录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研究项目管理信息系统(以下简称系统,网址:http://info.jse.edu.cn,系统开放时间为11月1日后工作时间),填报并上传项目验收报告签字盖章扫描件(注意按照验收纸质材料顺序生成pdf格式)纸质材料一份交至科研处(行政管理中心446)存档学校将在系统中对项目验收报告进行逐项审查后提交省教育厅。省教育厅对项目验收材料进行集中审核,审核通过后形成项目结题电子证书。

    三、验收专家组成

会议评审验收专家组由5位以上不同外单位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组成,通讯评审验收由3位以上不同外单位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进行。通讯评审验收意见应规范齐全,须提供每一位专家意见并形成综合意见。

    四、时间节点

项目负责人系统提交截止时间为11月25日,学校将于11月30日前完成审核工作。

    五、重大事项报告

项目发生事项变更、延期、中止等情况,须报《江苏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重大事项报告》附件3)审批。

 

    联系人:郑淼  施捷

    联系电话:88510153

    邮箱:kyc@oa.czu.cn

科研处

20221011


附件:

1.验收清单.xlsx

2.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(自然科学)研究项目验收报告.doc(正反打印)

3.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延期终止申请清单.doc(重大事项报告)

4.验收意见模板.doc


关闭